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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失踪的少女(20120830)

来源:央视网2012年08月30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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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的4月26日,湖北省郧县的一个村庄里有一位农民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地区的一个特快专递,打开特快专递,里面是一封信,看完这封信,他特别奇怪。因为这封信根本就不是写给他的,这个写信的人他也不认识,但就是这封寄错了地址的特快专递,却揭开村里一段尘封了多年的往事。

  刘瑞刚是湖北省十堰市郧县辽瓦村的一名乡村医生,2012年4月26日,刘瑞刚收到了一封特快专递,信是从福建寄来的,给他的儿子刘杰,因为刘杰正在县城中学读书,从来没和外界接触过,这封遥远的来信让他很好奇,刘瑞刚便打开了这封信。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辽瓦村村民刘瑞刚:写的是爸妈我对不起你,我已经出去十年了,没有给屋里通过信。

  展开信纸,里面的内容:是亲爱的父母双亲大人,你们好!女儿自离家已过十余载之久,当年年纪轻被人贩子带走出卖,真对不起二老的养育之恩,女儿如今已经生育子女,时时思念父母双亲,信的落款是女儿刘群。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辽瓦村村民刘瑞刚:后来打开信一看,好像不是给我们写的信。

  信里面的这些内容让刘瑞刚迷惑了,因为他压根儿没有女儿,而他的儿子刘杰才刚刚18岁,还在上学,更不存在女儿被拐一事,这封奇怪的来信,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思来想去,刘瑞刚觉得信里描述的情节,和本村村民刘瑞兵家有点相似,刘瑞兵的女儿刘琼10年前丢失,至今还没有音讯。接到信的第二天,他便托人将信带给了在十堰市城区打工的刘瑞兵

  刘瑞兵:拿回来一看,他们说,像她(刘琼)的笔迹。

  他就是刘瑞兵,今年51岁,湖北省郧县辽瓦村村民,现在在十堰市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他的女儿10年前丢失,并且早已被法院宣告死亡了,接到这封信后,刘瑞兵和妻子都非常激动,他们觉得书信的笔迹像是女儿刘琼的,然而这个女孩却叫刘群,这让他们非常疑虑。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想她写这个信,名字也不是我们的,她的那个群写的也不是那个琼。

  尽管不太相信女儿还活在人世间,但这封信确实打破了刘瑞兵一家人平静的生活,也揭开了他们深藏在心里长达十年的伤痛,他们对女儿的思念瞬间又迸发了,他们的思绪也随即回到了十年前。

  十年前,刘瑞兵一家人还住在老家郧县辽瓦村,当年40岁刚出头的刘瑞兵,在镇上经营了一间小小的农资商店,卖点种子农药什么的,一家人的生活还算宽裕,刘瑞兵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刘琼,小女儿刘虹,大女儿刘琼初中毕业后,去了一所技术学校上学,2002年春节过后,刚上技校不久的刘琼,向刘瑞兵夫妇提出来,不想上学了,想去南方打工。

  刘瑞兵:只是外面说广东是特区,好挣钱得很。

  更让刘琼坚持这个想法的是,她看到县劳动就业局的职业介绍所也在县电视台上做广告,说可以介绍年轻人到南方去打工。

  刘瑞兵:厂里包吃包住,(每月)600多元钱(工资)。

  2002年5月初,刘瑞兵带着女儿刘琼来到了县劳动就业局的职业介绍所,在缴纳了580多元的中介费、安置费等费用之后,刘琼和职业介绍所,签订了一份外出务工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职业介绍所负责将乙方刘琼输送到目的地,保证刘琼安置进厂。

  刘瑞兵:当时我对收入也没有在意,我就说保证安全。

  2002年5月19日,是刘瑞兵一家人难忘的日子,刘琼和另外7名青年一起,在职业介绍所一名职工的带领下出发了,那时刘琼还不满18岁,去广东这么远的地方还是头一次。两天后女儿抵达了广东,给家里打回来了一个电话。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她就是说,妈,我走到了。

  然而女儿刘琼,自从那次打电话以后,就再也没有与家里联系过,转眼到了2002年的6月上旬,女儿离家已经半个多月了,还是没有一点音讯,刘瑞兵坐不住了,他来到了县劳动就业局,找到职业介绍所的负责人,他想知道女儿究竟被他们,送到广东的什么地方里去了。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职业介绍所所长王光斌:应聘以后,经过双向选择,最后这个女孩子,被安排在广东省东莞市羿智电子厂。

  劳动就业局职业介绍所的答复是,刘琼到了广东东莞之后,就被安排进了羿智电子厂了,这个时候和刘琼一起出去的,另外7个孩子,陆续和家人取得了联系,唯独没有刘琼的消息,刘瑞兵赶紧联系上了,其中一个叫吴敏的女孩。

  刘瑞兵:他们当时从东莞都流浪到深圳了。

  刘瑞兵得知,刘琼到了东莞的羿智电子厂没几天,就和几个老乡离开了那里,后来去了广东的深圳,各自找工作去了,吴敏还告诉了他一个惊人的消息。

  刘瑞兵:她说她见到刘琼,已经饿得不行,天热,在那流浪。

  得知这一消息,刘瑞兵立即在两天后赶往广东的东莞和深圳,亲自去寻找女儿。

  刘瑞兵:就是发布寻人启事,在广场上公园上找,一天都要跑好几十里路。

  应刘瑞兵的要求,几天后,郧县劳动就业局职业介绍所也指派副所长谢恒明赶到广东,协助刘瑞兵寻找女儿刘琼,谢恒明所长首先来到了东莞的羿智电子厂询问刘琼的去向。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职业介绍所原副所长谢恒明:首先到厂里,到厂里一问,我把手续一看,这个厂里说,她已经辞工了。

  厂方的答复是,刘琼等人工作了3天后,感觉在当地水土不服,自己离开了厂里,去了哪里,他们就不知道了,在苦苦寻找了17天后,刘瑞兵带着遗憾回到了湖北郧县,又过了两个多月,2002年的9月底,湖北省郧县公安局派出了一名警察,与刘瑞兵一起再次去了深圳和东莞。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特勤中队原指导员朱文林:去了之后,把我们的情况,跟当地派出所的领导也说了。

  这一次,他们向当地的警方正式报案,请求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刘琼的下落,同时,在深圳市宝安区电视台他们发布了寻人启事,其余的时间他们在深圳市区内四处向人打听。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特勤中队原指导员朱文林:十几天一直没找到。

  又是半个多月过去了,依然没有刘琼的下落,大家有了一个共同的判断,那就是刘琼失踪了,2003年3月,在女儿失踪10个月,多次寻找无果之后,刘瑞兵将郧县,劳动就业局告上了法院。刘瑞兵起诉认为:郧县劳动就业局下属的,职业介绍所履行合同不力,服务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刘琼下落不明,他们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县劳动就业局赔偿他们为寻找刘琼花费的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多元。

  刘瑞兵:第四条乙方签订合同进厂后,主要由甲方劳动局委托,对方劳动人事部门或办事处进行跟踪服务六个月,你后期根本就没有服务一点的。

  面对刘瑞兵的指责和诉求,县劳动就业局是怎么解释的呢?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职业介绍所所长王光斌:凡年满16周岁,都完全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是吧?你的一切行为,应该对你的人生应该负责任。

  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琼在进厂后遇有情况变动,未及时与家人或劳动就业局联系就自行离开,自身也有过错,而劳动就业局将刘琼送进工厂后,应协助刘琼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刘琼跟踪服务六个月,但劳动就业局并没有严格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法院判决郧县劳动就业局,赔偿刘瑞兵因寻找刘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682元。

  刘琼失踪时只有18岁,此时应该20岁了。每年的春节,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每逢佳节倍思亲,但是一个又一个春节过去了,刘家人一次一次地失望了。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特别过年过节,看人家的小孩们都写信、都回来,我们为什么她不能回来。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刘瑞兵一直托在广东打工的老乡寻找女儿,但是没有女儿的下落,广东当地的警方也证实,刘琼确实下落不明,刘家人开始觉得女儿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刘瑞兵:都说百分之百是死了,或者是被人害了,或者是饿死了。

  2006年9月,在刘琼失踪4年后,刘瑞兵向法院申请宣告刘琼死亡。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原柳陂法庭庭长张宇红:就是公民从下落不明满四年,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能够证明她确实是没有下落,这样的话,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以后,经过公告,宣告死亡的是公告期一年,满一年了以后,我们才下了这个判决书。

  2007年9月在刘琼刚刚23岁的时候,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宣告刘琼死亡了,公安机关随后也注销了刘琼的户籍资料,2007年年底,刘瑞兵再次将郧县劳动就业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因刘琼死亡,而造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

  刘瑞兵:给我家庭造成的,给我媳妇造成的精神损害,当时我说,人没了这是事实。

  200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郧县劳动就业局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瑕疵,导致刘琼何时离厂、去向何地至今无法查清,对刘琼被宣告死亡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赔偿刘瑞兵夫妇经济损失2万7千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

  2009年,刘瑞兵一家人搬离了老家来到了十堰市区,一家人在市区租了房子,刘瑞兵则在一家保险公司打工,妻子沈先秀在一家医院做护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瑞兵夫妇也将失去女儿的伤痛渐渐地埋在了心里。一晃十年过去了,然而同村村名刘瑞刚,送来的这封特快专递,却再次唤醒了刘瑞兵夫妇已经绝望的心,那个自称是刘群的被拐的女孩是谁呢?自己的女儿会不会还活在世上呢?

  2012年4月27日,刘瑞兵收到那封福建寄来的特快专递之后,他惊喜地发现,虽然收信人不是他,但收信人姓名旁边的电话,却是他在老家辽瓦村时的座机电话号码。

  刘瑞兵:写的我们原来一个,在老家一个座机电话,这个座机电话没写错。

  刘瑞兵开始怀疑,寄来信的会不会就是已经被宣告死亡的女儿刘琼?因为信中还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刘瑞兵夫妇立即打了过去。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听声音像她,是她,但是她声音变了。

  电话打通了,刘瑞兵的妻子激动万分,因为这个声音非常像女儿的声音。2012年4月28日,在拿到信后的第二天,沈先秀在侄子的陪同下出发去了福建,4月29日傍晚沈先秀辗转来到了,位于福建省安溪县西坪镇的龙坪村,在一间简易的棚子外面,她看到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都说不上来话了,我眼泪都出来了我说不上来。

  棚子外面的妇女正是女儿刘琼,沈先秀和女儿抱头痛哭,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沈先秀没有想到,此生还能再见到女儿,然而让她心酸的是,刘琼住的小棚子里,丢了一地的方便面包装袋,女儿当天的晚饭竟然就是一袋方便面。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问她,她说没吃饭,我去她锅里看,天天泡那个快餐面,锅里面还有一团(面)。

  刘琼:主要是吃方便面比较简单,再一个就是说,我那个丈夫,他有好长时间没有回家了,也没有给钱给我,家里的面条也吃完了,没有面条了。

  她就是刘琼,刘瑞兵夫妇苦苦寻找了多年的女儿,这个已经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女孩,10年前只有18岁,今年已经28岁了,记者见到刘琼时,是在她被找到的一个月后,然而琼的母亲说,当时见到女儿时,一箱泡面一间破棚子,一身又旧又脏的衣服就是她的全部生活,而且当时她觉得,刘琼的精神有点不正常。

  刘瑞兵的妻子沈先秀:当时她看到我她都不知道,好像都跟不知道我是她什么人。

  在交谈中沈先秀了解到,刘琼是十年前被拐到这里的,被卖给了这个村子的村民黄聪来做了妻子,现在已经有4个孩子了,最大的9岁,最小的才两岁,她的丈夫黄聪来,在福建漳州市的一个采石场打工,因为刘琼跟婆婆合不来,两年前黄聪来在家门口搭了这个小棚子,婆婆带着3个大孩子,住在后面的家里,刘琼和小儿子住在这间棚子里,黄聪来很少在家,刘琼一日三餐经常以泡面为食。

  沈先秀到了福建的第二天,她见到了刘琼的丈夫黄聪来,黄聪来听说刘琼的母亲来了,就从漳州打工的地方赶了回来,今年36岁的黄聪来,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些,刘琼天天在家吃泡面,他怎么解释呢?

  黄聪来:粮食我给她准备足让她自己煮,我回来的时候也是这边住嘛,你看,买方便面,一箱3天全部吃光,不是怕她吃那煮吃最好,就像小孩子干干地吃。

  黄聪来说,他有时会给妻子带点米和菜,是刘琼自己不愿意做的,但记者在刘琼居住的这间棚子里,并没有见到哪怕是能做上一顿饭的柴米油盐。那么,刘琼当初为什么离开劳动就业局给她安排的工作,又是怎样被拐骗到福建这个地方来的呢?她又为什么把信寄到别人家里?而且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刘群呢?

  刘琼:那里生活条件也不是很好,我感觉到饭菜很难吃,甚至吃不下去。

  刘琼说,当年被安排进,东莞的羿智电子厂后,她感觉待遇并没有之前,在电视广上看到的那么好,于是干了3天,就离开了那家厂子,跟几个同乡一起去了一家玩具厂,在那家玩具厂也只呆了一天,后来,又和两个老乡一起去了深圳在一个饭店做服务员。

  同期:刘琼

  在深圳也是到饭店里,给人洗盘子、洗碗。

  在饭店做了两个月的服务员,刘琼不记得怎么又做不下去了,她说那个时候她本想着给家里打个电话的,但是因为深圳很多人有手机,公用电话少,再加上自己工作不稳定怕父母担心,一直就没有跟家里联系,后来她在大街上流浪,准备再找工作的时候,遇到了两个四川的朋友。

  刘琼:也是在饭店里,打工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她怎么说,说是泉州那边工作机遇比较多,条件会比较好,跟她们到泉州去。

  刘琼听信了这两个人的话,就一同上车走了,到了福建的泉州之后,刘琼被交给了一个当地人,后来她就被这个当地人,带到了安溪县西坪镇的龙坪村,卖给了黄聪来做媳妇,黄聪来多年前就在福建漳州市的一个采石厂里打工,每月的收入有两三千元,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很难娶妻,父母便托人贩子买一个外地的媳妇。

  黄聪来:毕竟我的家庭困难,娶老婆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没有什么。

  2002年的7月底,黄聪来花了5200元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了刘琼,对于刚刚来到黄家时的遭遇,以及黄聪来和他的家人,刘琼是这样描述的。

  黄聪来:就说是来硬的,强行的,就是说从来没有遇到过土匪,从来没有遇到过土匪婆那样的人。

  黄聪来比刘琼大七、八岁,在刘琼的印象中,黄聪来五大三粗,力气很大,很凶,那时她被吓着了,后来,她也曾经想着偷偷逃走。

  刘琼:反正那个地方是不允许出门的,不允许走太远,不允许离开那个村子。

  就这样,刘琼在那个大山里的村子一呆就是十年,这期间,她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也许是精神受到了刺激,到了福建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2012年年初,她提出要跟父母联系,丈夫黄聪来同意了。那么黄聪来是出于什么心理,同意刘琼跟家里人联系的呢?

  黄聪来:前一段时间,她老是吵说要回去回去,既然知道她的精神病有一点问题,让她自己一个人回去我感觉不放心,万一被人家再拐骗。

  信写好后是黄聪来拿到镇上的邮局寄出的,刘琼说,实际上她清楚地记得家里的电话父母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但让黄聪来去寄信的时候,是她故意写错了名字。

  刘琼:我也不敢给他写,我怕他伤害我爸,对我爸不好,所以说我就给他写了假名字,我想只要地址写正确了,地址写对了,名字都不重要了,一定会收得到的。

  结果正像刘琼预料的那样,她的父母顺利地收到了这封信,刘琼失踪之谜也真相大白了,刘瑞兵立即向十堰市和郧县警方报案,随后警方顺利地将刘琼解救了出来。回到十堰之后,刘瑞兵夫妇首先带刘琼,到当地的医院检查了身体。

  湖北省十堰市中医院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谢贵文

  现在焦虑烦燥,来回地在这儿走动,有时候口里还喃喃自语自言自语。

  医生经过诊断发现,刘琼患有轻度的精神分裂症,这可能是受到了某种刺激,或者长期的心理摧残的结果,经过一段时间悉心的治疗和照顾,还是有望很好地恢复的,就在刘琼回家看病期间,警方也对刘琼被拐的事情进行了调查,他们得知当年将刘琼卖给黄聪来的人贩子叫林和顺,是安溪县西坪镇龙地村人。

  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俊杰:在2005年的时候,他就因为拐卖妇女罪被我们抓获。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林和顺因拐卖多名妇女儿童犯罪,早在2007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法院判处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林和顺在当年,并没有交代拐卖刘琼的情节,这也使得刘琼被拐案在当年没有被及时发现。

  2012年6月3日是个星期日,湖北省郧县公安局为刘琼送来了刚刚补办的临时身份证。十年来,刘琼都快忘记了自己是谁,如今她再次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她说以后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而因为刘琼在2007年的时候被法院宣告了死亡,她的户籍已经被注销,她“死而复生”,按照法律的规定,要先申请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籍,当地的公安机关也表示会依法尽快为她办理。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公安局局长徐正明:她有了身份证,她就可以参加新型农民合作保险,医疗保险这样,这样她们家的医疗费用的压力,就可以减轻一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收买拐卖的妇女儿童最高刑期只有三年,拐卖妇女有死刑,有无期徒刑,有十年,最低是三年,所以从这里来讲,从未来的立法,立法者也已经多次考虑,但暂时没有那么快,现在其实也要考虑,能不能对收买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人要提高他的法定刑期,比如适当地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他三年到七年,这样一来,可以通过法律的角度,对收买妇女儿童的市场进行适当的抑制、遏制。

  当年拐卖刘琼的人贩子林和顺,由于拐卖妇女犯罪已经被处以极刑,仅他自己交代过的他拐卖过的妇女就已经达到了三十几名,今天我们在刘琼的身上,能够看到那些妇女的影子,她们被拐卖她们精神受了刺激,她们成为生孩子的工具,最终她们不得不在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这就是那些被拐卖的妇女普遍的人生轨迹,为了让这样的悲剧不再一幕幕地重演,司法机关严密法网,斩断拐卖犯罪的链条,有效遏制、铲除买方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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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30日 21:10

视频简介:[经济与法]失踪的少女(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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