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经济与法》。2011年5月8号晚上,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盗窃案,故宫被盗了,时至今日,相信很多人对这件事儿仍旧是记忆犹新,这件惊天大案给人们带来震惊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疑问。今天我们将重新回到这起案件的案发现场和庭审现场。解开这起惊天大案背后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2011年5月9日晨08:10 故宫
这里是北京故宫博物院内的斋宫诚肃殿,它位于东六宫之南、毓庆宫西面。由北京故宫博物院和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共同举办的“交融——两依藏珍粹展”正在这里进行,展期预计两个月。然而,就在展览刚刚进行了10天的当口,不速之客却从天而降!
这里曾是中国五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权力中心,这里曾居住过24位皇帝,是明清两朝的皇宫。依照中国古代星象学说,这里位于中天,乃天帝所居,天人对应,所以皇帝的居所被称为紫禁城。这里所收藏的1807558件文物,皆是明、清两代以及此前朝代灿烂文明的标志。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刘英杰:说在5月8号晚上,有不明身份的人在故宫里走动,被值班人员发现了,后来经过了搜索发现有一个位于斋宫,诚肃殿那个地方发生了被盗。
陈列在诚肃殿展柜中的九件稀世展品被席卷而去。消息传出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猜测纷至沓来。
不知道您在当时,听说了故宫被盗以后,是不是也像这些网友一样,产生了很多猜测和质疑。时至今日,人们还是对这起案件的发生过程有不小的疑惑。 在过去,故宫是皇帝的居所,是皇家禁地,现在则是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文物重地,高墙林立,防卫森严,它的安保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应该说都是非常强大的。 这个所谓的“通天大道”,是如何突破层层防线的呢?
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到了案发现场。
刘英杰:但是我们最中心要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遗留下来的这些痕迹和物证,手印、足迹、DNA这块儿,还有一些隐藏在背后的他这种作案心理的刻划,作案过程的刻划。
一组现场勘察的镜头、侦查员磋商的镜头。(加紧张的音乐)
根据现场发现和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并综合现场环境进行分析,警方在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做出了描述的同时,对嫌疑人的作案经过也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刘英杰:现场足迹给我们反应出的信息是雨后,雨后形成的这种泥水的足迹。他是从下午四点多钟就开始预付在现场周围了,潜伏在一个配电室。他是破坏了窗户进去的。
在警方所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案发现场是一片狼藉。根据现场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种种痕迹,以及破坏的程度和手法来看,作案人并不像是一个“高明”的贼。正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大量作案痕迹,警方很快便追查到了这个让人们有着各种揣测的“通天大盗”。大盗一露面,所以的人都吃了一惊。
2011年5月11日19:40 北京市丰台区时代友联网吧。
案发58个小时后,“5月8日”故宫失窃案嫌疑人石柏魁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时代友联网吧落网。
被告人:当时我也没怎么考虑过,就是喜欢就做了。
2012年2月17日09:30 北京市二中院法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提被告人石柏魁到庭。
石柏魁走入法庭。(慢动,灯光、快门声)
审判长:被告人石柏魁,你还有别的名字吗?
被告人:别的名字?
审判长:是什么?
被告人:石柏民。
审判长:石柏民,人民的民?
被告人:对。
审判长:你的年龄?
被告人:年龄?
定格放大:石柏魁挠头。
石柏魁,男,29岁,身高1.58米,体重80斤。
山东省曹县倪集乡高楼村。
这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北方农村,石柏魁就出生在这里。当记者跟随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侦查员们来到石家时,石柏魁的父母甚至拿不出一把像样的椅子。
石柏魁的父母拿出一个木墩子。
石柏魁在家排行老小,上头有两个哥哥。尽管受到父母的疼爱,石柏魁也只勉强读到小学四年级,便辍学回家。
辍学后的石柏魁无所事事,在前两年来到北京打工,在小餐馆做一些配菜的工作。
一组餐馆配菜的镜头。
就是这样一个貌不出众、身无长技的平常人,怎么会在壁垒森严的北京故宫博物院,做下了惊天大案呢?
有点不敢相信,他,竟然就是这起故宫盗窃案的唯一元凶, 这样一个貌不出众的瘦弱小伙和大家想象中的飞檐走壁的“飞天大盗”实在有着太大的距离。那么石柏魁是怎么盗取藏品的?他又是怎样在重重高墙中逃出来的呢?
被告人:就窗户进去,然后我就扒那个木头,然后我就扽了一下,木头就开了。
公诉人:里面有玻璃吗?
被告人:有玻璃。
公诉人:玻璃是怎么碎的?
被告人:玻璃是用脚踹烂的。
被告人:头一开始,我道是墙的,我就往里钻,然后是觉得那里面挺窄然后我就一点点往里走,我敲了一下,不像木头也不像什么石墙,用力,就是用手踹了一下,就烂了,然后我就扒开进去了。
被告人:然后就是到了大展柜那边看了一下,敲一下玻璃特别厚,弄不开。然后我一想上后面,我爬到上面,上面能拉开,带荷叶纹似的,能拉开,就一个玻璃。然后我就把玻璃踹烂了,就钻进去了。
2011年5月8日晚10:40 故宫
随处留下的脚印、指纹。
破碎的展柜、被扫荡一空的展台。
被凿开的展示墙。
破碎的玻璃窗。
得手以后的石柏魁打算迅速逃离现场。
黑暗中,镜头颠簸前进。
刘英杰:远处看这个屋顶这块儿就是这个诚肃殿中心现场所在的位置,盗窃完了以后又攀爬上了西配房的房顶,由这个房顶登上了这个六米高的院墙,顺着这边攀爬行走到手指的这个位置,这个墙就是八米高这就是宫墙,从这儿由北向南,沿着琉璃瓦的瓦顶,左脚在这边,右脚在这边,顺着这个方向进行攀爬。
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个照片是后来我们在被盗现场的北侧故宫的红墙北侧利用云梯从高处俯拍的,这张照片为了展现整个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这块儿的活动过程,大的范围除了中心现场以外,远处看这个屋顶这块儿就是这个成肃殿中心现场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说展品被盗的那个房屋,这边就是那个,这边看不到了,就是手指的这个方向,就是藏身的西配方就是变电配电室这块儿,之前就是配电室这块儿进行藏身,作案之前,后来进入了中心现场进行盗窃,盗窃完了以后然后又攀爬上了西配房的房顶,由这个房顶之后灯上了这个六米高的院墙,院墙就是东西向的院墙,顺着这边攀爬行走到手指的这个位置,再从这个位置,这个墙就是八米高这就是宫墙,刚才说到了宫墙,从这儿由北向南,沿着琉璃瓦的瓦顶,左脚在这边,右脚在这边,顺着这个方向进行攀爬。
石柏魁就是这样在8米高的宫墙上行走了500米以上,全程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到了这个墙角之后从这个房顶到这个院子里,然后从院子里找了这个电缆线甩到房顶上,拴好了以后,一端固定在这个墙角,另一端甩到下面,然后手扒着这个电缆线然后到达地面,这个为什么是可以断定有这么一个作案过程呢,是全程有这个现场足迹的支撑,从这儿一出来,琉璃瓦的瓦顶,而且这个足迹的朝向也表明了他这个逃跑的方向,因为都是冲这个方向的。
同时这个地面上还有一个疑似被盗展品的一个碎片,在这个位置上,也就是确认了他在整个的这个区域的活动过程和逃离的路线还有最后落脚的这个点,最后再结合现场的监控情况发现从这儿下来了以后,奔这个方向逃跑了,也就是奔故宫的北门。
一路穿房越脊、飞檐走壁的石柏魁在最后还是遇到了阻力。
被告人:当时我走的时候,走到前面我看前面有灯,然后我就回去了,走到一个好像是小胡同里面看到一个保安。
石柏魁就是在这个位置遇到了一位59岁的故宫值守安保人员。
被告人:他说你干什么的,我说就是旅游的,下雨了,在那儿睡着了,没出去,他说是。
由于紧张,石柏魁随手丢弃了一件盗窃的展品。
被告人:他让我过去,然后走到小屋,他说打个电话,让人把我送出去,然后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就跑了。
随后,石柏魁一路狂奔,穿过了一片小竹林,来到了故宫的十米高墙下。
当时我顺着大墙走的时候我看后面有人,有很多电灯照,当时我没什么考虑,就跳下去了。
在法庭上,对于石柏魁犯盗窃罪的事实并不存在争议,而在量刑问题上,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则相持不下,唇枪舌剑,围绕着三大焦点展开辩论。
焦点一:在故宫行窃,算不算情节特别严重?
庄严肃穆的故宫影像。
公诉人(OS):被告人石柏魁的盗窃地点为北京故宫博物院,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宫博物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无不传承记载着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厚增丰富着华夏文明的历史积淀。
辩护人:在故宫里盗窃就是情节特别严重吗,法律并没有这么一个明确的规定。
焦点二:石柏魁盗窃展品价值是否巨大?
九件展品照片依次飞出。(配合每件展品的名称、出处)
公诉人:被告人石柏魁所窃物品均由黄金、铂金、钻石、宝石等贵重材料构成,而且均产自世界著名公司,出自名家之手,非常珍贵稀有,具有不可复制性,充分体现了被盗物品的价值。
辩护人:公诉人虽然在公诉意见里一再强调,此产品无法仿制,价值昂贵,昂贵到价值评估机关都不敢给你评价的地步了吗,肯定是没有。
焦点三:石柏魁是否是预谋犯罪?
夜黑风高,树叶掩映下的宫殿一角。
故宫的10米高墙。
镜头颠簸前行。
一双男性的手按在宫门上。
公诉人(OS):被告人石柏魁在第一次到故宫后,时隔数日二度进入故宫,精心选择正在故宫斋宫诚肃店内展出的展品作为作案目标。
辩护人:被告事前并没有预谋,也没有精心地策划。
辩护人:他只是碰上了故宫管理上的漏洞而已。
在双方激烈的辩论之余,被盗物品的去向,也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公诉人:后来你哪儿去了?
被告人:后来我到了一个网吧里面。
公诉人:出了故宫,你身上还有几件被盗的物品。
被告人:四件。
公诉人:第二天你去了什么地方?
被告人:在网吧出来以后,上了大钟寺。
公诉人:为什么去大钟寺?
被告人:大钟寺有市场,然后我兜里面也没钱了,又饿了,我就拿着东西看能不能换俩钱,然后找一件问了一下。
我只是想问问他这值不值钱,他说这个玩意儿不值钱,他说你上别的地看看,地摊上什么的,然后我就走了。
审判长:这几件东西是不是扔了?
被告人:是。
公诉人:你扔到那里去了,这些东西扔到哪里去了?
被告人:第一次扔倒垃圾同里面了。
公诉人:几件?
被告人:扔了三件。
公诉人:剩下的一件呢?
被告人:剩下的一件马路边上了。
审判长:你为什么要扔呢?
被告人:当时我上大钟寺的时候问他们说不值钱,然后我就想,我说这好不容易拿出来了,怎么不值钱,白忙活了,所以我越想越生气,就把它给扔垃圾筒里面了。
审判长:经查,根据证据,案发后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核对,发现共有9件展品失窃。后在石柏魁逃跑路线及石柏魁指引下,共追回6件展品,石柏魁予以供述将其余的3件展品扔弃于颐和园路附近垃圾筒内。
2012年3月19日 北京市二中院法庭
2012年3月19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5月8日”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
审判长:提被告人石柏魁到庭。
石柏魁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
现在继续开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石柏魁盗窃一案,本院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已审理终结,现在宣判。
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被告人:也不懂什么法律,当时做的时候也没考虑到那么严重,现在我挺后悔的,别的没了。
两天后,石柏魁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2012年5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9日 20:52
视频简介:[经济与法]故宫“大”盗(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