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独生子女是指家里只有一个孩子,但是在黑龙江省有一个人,有哥哥有姐姐,却非说自己是独生子女,而且千方百计地要办一个独生子女证明,他到底要干什么呢?
王平涛:开不出这个独生子女(证明),就给我天大的能耐,我也办不下来。
王平秋:他要不开这封独生子女介绍信,房子不可能是王平涛名下,我家的房子不能没了,我们也不能遭这些年罪。
前面的两个人是姐弟俩,弟弟叫王平涛,姐姐叫王平秋,家住在黑龙江省拜泉县,提起这个独生子女证明,姐弟俩都是一肚子的怨气。这个独生子女证明到底是谁开的,怎么会跟房子扯上关系呢?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2009年年底,王平秋正在北京照顾怀孕女儿,突然接到弟弟王平奇的一个电话,说小弟王平涛把父母留下的房子卖了。
王平秋:我大弟弟给我打电话,说房子卖了。
王平秋的父亲、母亲于1992年、2006年先后去世,留给子女一套门市房,还在父亲王建石的名下,属于三个子女共有,房子现在租给了别人,小弟一人无权单独处分。一听说小弟王平涛把房子卖了,王平秋有点不敢相信。
王平秋:我说不可能的事,我说他个人能卖房子吗?再说他个人也没权利卖这个房子。我说净瞎扯。
王平秋赶紧让王平奇去打听一下。王平奇找到小弟王平涛,小弟给他看了租赁合同,说房子没有卖。
王平奇:我问我弟弟,也问过老田家,当时他们都没有承认卖了。
原来是虚惊一场,王平秋松了一口气。
王平秋:个人家的弟弟不能不相信,完了我们当时心里挺有底的,这是我爸的房子。名是我爸的名,你王平涛一个人你不可能卖房子。
转眼到了第二年,女儿顺利生下了孩子,王平秋从北京回到了拜泉县城。她又听到了房子已经卖了的风言风语。
王平秋:大伙儿说得非常多,因为我们家那是市场,是商用房,那是老市场了,几十年的市场,说你还不卖啥啊,你赶紧去看看去吧,真卖了。
王平秋有点坐不住了,决定亲自去问一下小弟。
王平秋:他把那个租赁合同给我拿出来看看,就是还在出租这个房子。
可王平秋还是有点不踏实,她到房产处去查了一下,结果令她大吃一惊:房子已经过户到别人的名下。
王平秋:这房产确实卖了,确实过户到,已经不是我爸的名,是田金华的名了,已经是田金华的名了。
王平秋说,得知房子被卖了,她是既吃惊又伤心,因为这套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唯一财产,凝聚着父母一生的心血,也承载了他们童年的记忆,她怎么也想不到弟弟会偷偷地卖掉了房子。
王平秋说,从五六十年代开始父母就住在这里,房子是父母一砖一瓦盖起来的。
王平秋:那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钱,完了再有一点钱,再借一点钱,跟谁的关系好,再借一点钱单位的,就把大山接一块儿,再有钱就把南边接一块,四外接的,那时候是。
直到80年代,家里开了个小吃部,生活才有所好转。
王平秋:我们家是开那个市场小吃部的,以金饼豆腐脑,我们家的金饼豆腐脑咱得说是,别说是我们拜泉县是一绝了。
王平秋说,正是靠在这套房子开小吃部,一家人才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对这套房子感情很深。
王平秋:再说我们家那房子到今年已经60年了,我在那屋出生的,我这两弟弟也在那屋出生的。我们家这俩孩子全都搁那儿长的,但是自从我母亲开饭店,我们一家四口,我弟弟的,我这两弟弟一家三口全都在我妈这家吃。
因为两个弟弟都已下岗,母亲临终前对这个房子有过交代,委托她看好这套房子,租金补贴一下两个弟弟。
王平秋:因为我是老大,因为他认为我在家是比较有正事的,我从来不贪家里人任何东西,就是说你把这个房子看好了,就是将来有一天,就是说他们两个,就是说那意思就不能去要饭去。就是说不能说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有这个房子,他们就有饭吃。
作为姐姐,王平秋深知小弟的为人。但是房子没了,她觉得对不起在九泉之下的父母。
王平秋:他没有职业,他不务正业,他说不务正业,我跟你说,这都是轻的,他当时他缺钱的时候,他就敢把这屋里暖气片卸下去,卖钱。我将来有一天死了,我跟我妈妈没法交代,我妈妈把这个房子交给我了,我为了上北京把这个房子从我手上丢了。
父母留给三人的房子,却被小弟偷偷地卖了,王平秋和王平奇的愤怒可想而知,可房子明明父亲王建石的名下,没有哥哥、姐姐的授权,小弟王平涛是怎么卖掉了房子?王平秋和王平奇姐弟俩决心查个清楚。
在拜泉县房产处,姐弟俩发现,弟弟是凭一份继承权公证,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又卖给别人的。
王平奇:拿这个公证书,从我父亲名下变到他的名下,再由他名下,进行的交易。
王平涛为什么要卖掉父母留下的房子?他又怎么弄到的独生子女证明呢?王平涛说之所以卖掉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因为儿子上学缺钱。
王平涛:那时候想上哈工大,它下面有个职业学校。上学得个十来万块钱,我爱玩,钱基本上我买彩票输了。
王平涛说,房子从200年开始呢就一直租给田金华家,自己一开始并没有想卖掉房子,只是想向田金华预支几年房租。
王平涛:我说这么吧,咱们签三年合同,我三年合同,我说我那一年我就给他们涨价,涨到两万,我说签三年合同,你一次性就付给我,再不我就不租给你了,他说那不行呀。还是一年一年,一年一签,我说不行,我拿我父亲的(房照),拿房照,我押你,你给我抬一点。
王平涛说,预支租金和借钱田家都没有答应,自己只好作罢,但是过了几天,田金华的老伴孙淑芝主动找到自己。
王平涛:我俩就商量,她说不行你卖给我吧。
王平涛说,因为儿子上学急需用钱,虽然明知房子属于三人共有,自己还是动了心思。
王平涛:我当时确实朝她要65万,65万我俩讲一讲,我说50万,50万也不行,后期就讲到36万。
可房子还在父亲的名下,要卖掉必须经过哥哥姐姐的同意。苦思冥想,王平涛想到了一个主意,做个继承权公证,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他上公证处打听了一下,公证处说需要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一听说要独生子女证明,王平涛当即就泄了气。
王平涛:见了我就跟老田婆子说了,我说不行啊,到拜泉镇开不出来,我嫂子在拜泉镇上班,我们家是老户,都认识我,都知道我们家是三孩子了。
王平涛说,正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孙淑芝提出她可以帮忙。
王平涛:也就两、三天,她就告诉我,你去吧,你到了那儿啥也别说,你到那地方,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就给你开了。
王平涛说,第二天他来到了群英居委会,找到了孙淑芝让他找的人,顺利开取了独生子女证明。
王平涛:到那儿,我就给他提前写个单,就是王平涛是独生子女。到那儿,他就给我开出来了,卡了拜泉镇的戳,就完事了。
靠着这个证明,拜泉县公证处为他办理了继承权公证,然后又到房产处,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09年8月8日,王平涛和田金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平涛将43平米的房屋以及所属院落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田金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王平涛:开不出这个独生子女(证明),就给我天大的能耐,我也办不下来,他没有这个独生子女的公证书,你就是房产不可能给你过户。
王平涛说,为了隐瞒哥哥姐姐,她和田家还订立了攻守同盟,谁也不准说出去。
王平涛:我真实话实说,卖这个房子本身,我确实有毛病,现在说呢,这是我母亲留下的东西,后期自个儿卖完以后吧,也觉得挺后悔,这事早晚得漏,一漏就是跟家人之间的感情就没了。
弟弟偷偷卖掉了属于三人的房子,按理说,哥哥姐姐应该把怨气撒到弟弟身上,可奇怪的是王家姐弟却把怒火对准了买房的田家人。他们说,如果房子卖给别人,他们也就认了,但是卖给田家人却不行。这是为什么呢?田家和王家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王平秋:买我们家房子这个,他不是个普通买主,如果说是这房子就卖给我们市场,那些任何一家邻居,我们都得认了,我们不认都不行,人家说不认识就不认识,唯一你老田家,你是我妈的干姐妹,我们叫了你十来多年的姨。
王平秋所指的是田金华的老伴孙淑芝,她说,十年前孙淑芝在自家门前租摊位做小买卖的时候,母亲就对她特别照顾。
王平秋:我妈妈对她非常照顾,一开始她在我们家门前出床子,就是我们家开小吃部的时候,我们家门前她出床子,就是这么大块地方就得五百六百,我妈妈租给她也就是三头,二百的。
由于两人都姓孙,而且关系越处越好,后来两人干脆以姐妹相称。
王平秋:她平时冷了上我们家暖和去,饿了上我们家吃去。
王平秋说,母亲在世的时候,自己经常去照顾母亲,在和母亲唠家常的时候,孙淑芝也经常在场。
王平秋:孙淑琴(芝)她知道我们家,我们家是我们姊妹三个人,我们家一切情况她全知道。
王平秋说,孙淑芝不仅知道自己她家有几个子女,而且知道那套房子是他们几个子女共有。在这种情况下,还帮助王平涛取得独生子女证,明显怀有恶意。
王平秋:她要是善意取得的话,这个房子卖了,卖了就卖了,我没有说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卖了就卖了。
王平奇:她知道王平涛取得的产权,是以独生子女的证明开的,开的证明取得的产权。所以说不是正道来的,就是说不是以合法的途径办理的,这套情况她全都知道,所以她再跟王平涛进行交易,她就不是善意取得的了。
王平秋说,孙淑芝和母亲关系非同一般,应该知道她家有几个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还帮助王平涛取得独生子女证,并买走了房子,这明显是一种恶意串通行为,损害了其他两个房屋共有人的利益,这样的买卖合同应该无效。可对于王家人的指责,田家人觉得很委屈。
这就是田金华的老伴孙淑芝,她说自己从2002年开始就租赁老王家的房子卖冻货,那时候王平涛和她的母亲住在一起。
孙淑芝:反正王平涛就搁这后院住,他妈就在这块儿住。天天他伺候他妈,完了给他妈做饭啥的,做饭,连伺候他妈搁这儿。
孙淑芝说,自己一开始是和王家老太太签订租赁合同,老太太去世后,她就和王平涛签合同,房租也由最初的4000元涨到15000元。2009年7月底的一天,王平涛突然找到自己。
孙淑芝:他说的一进屋就说,我这房子要卖,你们老田家买不买呀?你们要买吧,还得记着你原先使我房子这些年了,你要是不买吧,我就外卖了。
一听说王平涛要卖房子,孙淑芝有点措手不及,因为自己年初刚买了一套门市房,没钱再买一套,可已经在这里租了五六年,生意一直很兴隆,换地方势必要影响生意。
孙淑芝:我们回家合计来合计去,你看看这玩意儿咱们要是挪咱们那去吧,有些老客户来还找不着咱们。这一年得损失多少。咱们还不如多花点钱,就买他这个得了。
孙淑芝决定买下这套房子,可是王平涛提出的价格让她接受不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决定以36万元成交。孙淑芝提出要看看房产证。
孙淑芝:我就说,你说就说你这个房子产权证是谁的?他说的是我的呀,我说是你的?他说是我的。我妈活的时候这房子就给我了,这不就这么说嘛,我说那你得拿出来产权证我看看。
房产证的名字确实是王平涛的,孙淑芝还是不踏实,特意去房产处查询了一下。
孙淑芝:这到房产那一调,确实是他的。那咱能不相信房产嘛,人民政府你再不相信,你还相信谁呀?
于是双方就签订了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交付了房款。田家人认为是王平涛主动找自己,自愿卖房子的,而且房产证也在他的名下,双方你情我愿,自己是善意取得。
孙淑芝的女儿田立霜:
这个房子所有人是王平涛,我们只对王平涛说话,对吧,至于他以前是谁的房子,就是如同说的这个房子大上一个房主是谁,我认为这个也都没有关系,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追溯这个问题。
孙淑芝说,自己虽然知道王平涛有兄弟姐妹,但是跟买卖房屋无关。
孙淑芝:我买的是房子,我不能买他家几个孩子,是不是?咱打个比方说,说你家哥五个,哥八个。那跟买房子有啥关系,谁有产权证我就买谁的,咱去房产局调去了,确实是他的名。
至于帮助王平涛办独生子女证的事情,孙淑芝声称完全是胡说八道、子虚乌有的事儿。
孙淑芝:你说我一天就守这么大旮旯地方,我能认得谁呀?我们从哪儿,我们家,我们家南四街那儿住,我们家住的那块儿,虽然说是管理区管吧,我一趟都没去过。我能认得谁呀?
田家人说,王平涛的母亲去世后,房子一直由王平涛管理,而且产权证也在王平涛的名下,自己对于王家内部的事情根本不知情,也没有帮王平涛办过那个独生子女证。王家姐弟之所以纠缠独生子女证的事,就是想找个借口要回房子,而他们之所以如此急切想要回房子,其实另有原因。
孙淑芝:要拆迁,要不拆迁他不能往回要这个房子了。一平(米)给两平(米)啊,我们这后面的拆迁都是那么签的啊。
孙淑芝说,就在王平涛卖完房子不久,就传出了此地要拆迁的消息。就因为这个消息,王家姐弟才会反悔。而这个说法,却遭到了王家姐弟的否认。
王平秋:房子要拆迁是今年的事儿,我们打官司的时候,跟卖房子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信儿,根本就是不知道,谁都拆不起。
王家姐弟觉得,问题的关键是田家和弟弟恶意串通,以明显低价买走了房子。
王平奇:我母亲生前的时候,就有给50万的,给70万的,都没有卖,而且我弟弟呢,当时要卖的话,也不是要的这个价,因为他们家对我弟弟脾气性格是比较了解,采取了一些手段,把价格低到36万,其实那个房子,当时按市场价格的话,七、八十万一点问题都没有。
王平秋:那个地方,到过年的时候,人挤人,排大队,非常(热闹),我们家这个房子,当时王平涛卖的时候,就值70万,一点都不多说。
那么36万的成交价是否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呢?
孙淑芝:没告诉你吗,我在下面买的,比他这个平米大,我那才花25万,下边那个房子都是个人买的,你去了解了解。他那都不超过20万,就数我买那个贵,25万。
孙淑芝说,自己在2009年初在旁边不远买了一个和王家房子还大一点的房子只花了25万元,在买了王家房子后不久,因为缺钱她又33万元卖掉了那套房子。
孙淑芝:我就因为这个地方,我使年头多了,这个地方还落上,有些老客户都上这儿来,来找我来,我就在这卖货时间长了,再说,这个上号,比下号多卖不少货,我就这个意思,就宁可贵花这钱了,我就是多花这钱,我做一年买卖,二年买卖也出来这个钱了。
记者发现,孙淑芝所说的那套门面房离现在的房子只有十几米。记者找到了买房人,他证实了买房的情况。
记者: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时候花了多少钱?
买房人2:买哪个房子?
这个房子33万。
问:当时多大面积?
买房人2:45.2。
问:买了谁家的房子?
买房人2:买老田家的。
问:哪一年买的?还记得吗?
买房人:09年好像是,11月20多号。11月份买的。
不管价高价低,房子现在已经过户到了田家名下,怎么才能拿回房子呢?王家姐弟始终认为,弟弟之所以能卖房,凭的是继承权公证,而那份继承权公证依据的又是一份虚假的独生子女证明,要想要回房子,必须撤销继承权公证。他们找到了公证处。得知王平涛不是独生子女后,公证处当即撤销了王平涛的继承权公证。
拜泉县公证处郭仁:为啥咱给撤销这个呢,后期就有派出所出具的,人家可能是在户籍里面调出来的,他有三名子女。
王平奇:继承权公证已经被公证处已经撤销了。所以说他呢,从法律上来讲,他取得房产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已经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呢,他交易关系就应该判定为无效。
王家姐弟觉得既然继承权公证已经取消,王平涛取得的产权证就应该无效,房屋就应该还归他们三人共有,那么王平涛一个人和田金华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应该撤销。可田家人认为,自己是善意取得,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根本不存在返还的问题,王家姐弟要追究也只能追究弟弟王平涛的责任。王家姐弟坚决要拿回房子,田家毫不让步,在打了几场官司都没有要回房子后,2011年4月,王平秋和王平奇姐弟俩将弟弟王平涛告上法庭,田金华被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确认王平涛与田金华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庭审中,王平秋出示了证人王喜山的一份证言,证明他本人曾听到王平涛和孙淑芝谈论到社区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王平秋:王平涛不是独生子女,你老田家找了群英社区给王平涛开的独生子女介绍信,王平涛再把房子卖给你,事在这儿呢,这就证明啥呢?他们是恶意串通。
那么王平涛的独生子女证明是否是田家人帮助取得呢?记者来到了群英社区居委会,找到了王平涛所说的工作人员秦佑军。他承认当时是他给王平涛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秦佑军:他说是田金华他们先找到你,他们家人先找到你,跟你商量好了,他来开的,有这个情况吗?
秦主任:没有,这个绝对没有,你们可以去调查去。
问:田金华和他的爱人,你认识吗?
秦主任:不认识。
王平涛声称是田家人找人帮助他开具独生子女证明,而街道工作人员坚决否认。王平涛到底怎么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明白了。对于这样扑朔迷离的案件,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2011年7月23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王平涛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被告王平涛返还第三人购房款36万元。
一审判决后,田金华不服,提起了上诉。
2011年12月2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从本案实际情况看,田金华于2009年8月5日与王平涛签订第一份买卖协议书的时候,房屋登记在王平涛的名下,2009年8月8日田金华与王平涛又签订第二份买卖协议书,该协议书明确写明了房屋面积、房款等事由,同时田金华实际交付房款36万元并对房屋使用至今,房屋的产权已于第一次签订买卖协议书后转移登记到田金华名下。田金华对该房屋构成善意取得,田金华与王平涛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撤销拜泉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平秋、王平奇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王平秋姐弟已经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作为各级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具证明文件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一张薄薄的纸,它所涉及的利益却可能很大。所以不论什么证明文件,都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核查,避免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02日 21:44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姐弟俩王平涛和王平秋住在黑龙江省拜泉县,提起独生子女证明,姐弟俩都是一肚子怨气,他们的弟弟开了一张虚假的独生子女证明,把他们父母留下的房子卖掉。本期节目讲述虚假的证明。 (经济与法 2012年 第1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