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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失踪的丈夫(20121206)

来源:央视网2012年12月06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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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13日,是个很平常的日子,可这一天,对江苏吴江的张女士来说,就像是天塌下来一样,让她至今无法忘记,这一天,和她一起生活了12年的丈夫突然失踪了。

  2011年10月13日,薛女士记得,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她和丈夫潘铭去上班,丈夫顺路送女儿去上学,一切都很正常。下午4点多钟,女儿突然打来电话,说爸爸没来接她放学。

  薛:女儿就说下雨了,身上都潮了,没人接她,打他电话都关机的。

  平常都是丈夫去接女儿放学的,今天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薛女士没有多想,自己赶到学校接回了女儿。原本以为,丈夫晚一些就会回家,可一直等到晚上12点,丈夫还是没有回家。

  薛:打电话打死了都打不通。

  如果有事情丈夫应该会打电话告诉自己,可今天不但没有给自己打电话,连手机也无法接通,薛女士越想越担心。

  薛:我等了一夜,等于说天亮了,还是没回来。打手机关机,两个手机都关机。

  丈夫不会是出什么意外了吧,第二天一早,薛女士给亲戚朋友还有丈夫的同事打去电话,询问是否知道丈夫的去向。

  薛:所有的亲戚、朋友之间都问,都说不知道。然后我就到他单位里去问,单位的同事也不知道。

  就这样找了整整一天时间,薛女士的丈夫潘铭就像突然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薛:是好像运河里面死了一个人,说跟他身材挺像的,然后我一看不是。

  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就突然失踪了呢,是遭遇了意外还是有其它什么原因。潘铭失踪24小时后,薛女士向警方报了案。

  民警:开始情绪很激动的,说她老公失踪了,不见了,怀疑可能是被人家绑架了。

  接到报案后,警方分析,潘铭突然失踪,存在着几种可能性,一是发生交通事,二是被人非法拘禁,第三就是他自己离开或者躲起来了。因为失踪当天的早上,潘铭是开车出去的,警方对他的车辆行驶轨迹进行了调查。

  民警:就是说11月13号中午的时候,我们有一个路面抓拍,拍到这个潘铭,他独自开着自家的私家车,在苏州出现的。

  失踪当天中午,潘铭一个人开车出现在苏州,而此后,也没有关于潘铭及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记录,根据这些情况,警方判断,应该可以排除潘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被人抓走、非法拘禁的可能性。那么,潘铭到底去了哪里呢。

  薛:就漫无目的的开车,晚上开车出去找,苏州、浙江、沈州、铜陵,我都去找的。

  潘铭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丢下自己幸福家庭,丢下结婚多年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丈夫失踪后的那段时间里,薛女士每天没日没夜的寻找着自己的丈夫,不过薛女士急,有人比她还要着急。

  张老汉:一切都完了,这样的,我们永无翻身日子了,没有翻身的日子了。

  张老汉也是江苏吴江人,他说,一听说潘铭失踪的事情,他的儿子媳妇都快急出病来了。

  张老汉:我儿媳妇这个,晚上三天没有睡。三天三夜,我们就心里想,很急了,到时候弄成神经病怎么弄?这个脑筋出了办法的,很急很急的,我儿子,我儿子就是不开口,要去跟他拼命。我是真的,又担心儿媳妇,又担心儿子。担心儿子他(想不开),心里想如果再出了事不得了。

  2011年上半年,为了儿子儿媳工作方便,也为了方便孙子上学,张老汉一家想在吴江城区买一套房子,就在这时,张老汉的儿媳听老同学裘某说,他认识一个拆迁公司的朋友,手里有拆迁安置房,价格比较便宜,就这样,张老汉一家认识了潘铭。

  张老汉:意思这个房子小高层,卖好的,价格大概5700一个平方,那么他告诉我们,们如果要,我可以搞定。

  每平方米5700元,位置还不错,相比较市面上动则六七千的价格,确实便宜不少。张老汉说,当时潘铭告诉他们,房子是拆迁公司的,因为拆迁房和安置房面积上的差异,多出了一百多平方米。

  张老汉:这一家多两个平方,这一家多一个平方,这一家多三个平方。凑过来了,我们有100多个平方,就刚好一个大套,这个大套归我们拆迁办。

  潘铭是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房子是拆迁公司的房子,又有朋友居间介绍,张老汉一家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很快,他们选中了房子的位置,和潘铭签了购房合同,并将20万元定金,打到了潘铭的银行卡上。让张老汉一家没想到的是,钱交了,可潘铭却迟迟交不了房,而且一拖就拖了三个多月。 2011年10月,张老汉一家从儿媳妇的朋友裘某处得知,自己选中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潘铭卖给了别人。

  张老汉:人家价格出的高,给他卖掉了,我们说卖掉了,我们说你把这个钱还给我们。

  张老汉说,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当时潘铭表示,公司还有一套房子可以卖给他们,这一套面积比原来的大,位置比前一套好,而且价格也差不多。

  张老汉:意思是我们拆迁公司潘铭这个拆迁公司,同阳光拆迁公司,吴江有个阳光拆迁公司收购过来的。

  张老汉记得,当时潘铭承诺,只要再交18万元钱,就能立即拿到房屋的钥匙,交房后,潘铭会办好房产证,到时再支付其余部分的钱。想到自己确实需要买房,而且房子的价格也确实比其它地方便宜,张老汉一家同意了潘铭的要求。2011年10月12日下午三点多,潘铭带张老汉一家现场看过房子后,张老汉的儿子媳妇按潘铭的要求给潘铭的银行账户上汇入了18万元钱,并如愿拿到了房屋钥匙。因为当天潘铭没有准备好新的合同,按约定,第二天,裘某准备好合同并找潘铭签字后,交给张老汉一家,可没想,第二天,潘铭就失踪了。 

  张老汉:我们下一天等他签字,签字去问城投公司这个朋友了,问他们,他讲意思他到南京去学习了,意思以后等他回来以后,我叫他签字给你这样,那么后来再过了一天,我们打电话打给潘铭,这个电话打不通,实际他已经出走了。 

  几天后,有人找到张老汉一家,说房子真正主人要取回钥匙,无奈之下,张老汉把房屋钥匙还给了对方。

  张老汉:我们也是实事求是的人,也不好讲硬要霸占这个房子的,怎么去霸占的?我们没有同他定合同没有什么的,就给了潘铭38万块钱。

  一听说潘铭失踪了,张老汉一家立刻急了,前前后后,他们一共给了潘铭38万元钱,现在房子没了,钱也没了,就在薛女士还在到处寻找丈夫的时候,张老汉家一纸诉状将潘铭和薛女士夫妻两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38万元钱。

  刚一听说自己和丈夫一起被人起诉到法院,薛女士立刻有点蒙了,丈夫失踪将近一个月了,还没有找到人,怎么突然又惹上官司了呢。提起丈夫潘铭,薛女士说,她和丈夫是1999年底结的婚,结婚后的生活平静而幸福。

  薛:就感觉他这个人很实在,然后也蛮会体贴人什么的。

  刚结婚的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薛女士说,相比较而言,当时自己的工资较高,因此,从结婚的时候起,两人都是各花各的钱。

  薛:他那时候只有700一个月,500到700等于说。一直他都比我挣的很少的。

  2003年,通过朋友介绍,丈夫潘铭去了拆迁公司工作,收入比原来高了不少,但仍说不上富裕,2005年,家里的老房子拆迁,补偿了一套房子和60万元钱,从那以后,家里的经济条件才真正好了起来。薛女士说,虽然丈夫在拆迁公司工作,但回家从来不谈工作的事情,自己也从来不问。

  薛:这种事情既然不问的,因为他们这种拆迁,打个比方说,你家赔10万,他家赔11万。知道了,万一哪天大嘴巴说漏嘴了,别人要来烦的。

  薛女士表示,家里只有一套房子,从没听丈夫说过什么卖房子的事情,至于张老汉一家买房的事,她更是毫不知情。

  薛:我们家只有一套房子,哪来这么多吉祥院不吉祥院的房子卖给他了,我根本就不知情。

  而对于张老汉一家所说的买房过程,薛女士觉得疑点重重。一方面,张老汉和丈夫签的购房合同上,根本就没有约定要买的是哪一套房子;另一方面,如果房子是潘铭个人的,那作为妻子的自己为何会毫不知情,也没有到场参与签约,如果房子是公司的,张老汉一家为什么没有和公司签购房合同,还把38万钱都打到了潘铭个人的账户上。

  薛:拆迁,我们家又不拆迁,哪来的拆迁房呢?我又不开中介公司,我又不是开发商。我哪来的房子卖给你?公司有房子,你应该找公司买。

  仔细想想张老汉一家的买房的经过,确实好像有很多问题,比如,像薛女士说的,买公司的房子,钱为什么打到潘铭个人的账户,又比如,为什么交钱的时候没有立即签订购房合同。对于买房这样的大事,张老汉一家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张老汉:我们太相信朋友了,因为是在建设局,建设局的承托公司的。然后他这样讲了,(包我身上了),这样的。

  张老汉说,把钱打到潘铭个人的账户,是因为媳妇的朋友裘某说没问题,他们相信了裘某的话才这么做的。

  张老汉:我们当时也怀疑的,讲是讲集体的,怎么划到个人的卡上,他们这个城投公司这个朋友,意思不要紧的,意思,我们都这样的,以前我亲戚买都是这样的。你不要怕的,很安全的。

  没有和潘铭立即签购房合同,也是因为裘某提出的建议。

  张老汉:(说)他这个写字写的潦草的很,意思我明天打字机打一张,打好以后,明天叫他签好字以后,我给你们。

  那么,真是这样的吗,裘某为什么会这么做呢,记者联系了裘某。一听说记者想了解买房的经过,裘某也说自己冤枉。

  裘:我都是好心好意去帮人家介绍这个事情的。弄到后来好像是我弄的一身骚。

  裘某说,几年前,自己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潘铭,在几年的交往时间,他一直觉得潘铭是个老实可靠的人,在介绍张老汉一家去买房之前,也曾介绍亲戚朋友找潘铭买过几次房,过程都很顺利没有问题。他也不明白,这次潘铭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裘:因为我这个人又不知道潘明会跑的,我又不知道潘明是骗子,几年的相处觉得人还可以的。

  裘某说,事情发生后,出于朋友的内疚,他和张老汉一家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他支付给张老汉一家15万元,张老汉家将潘铭所欠的38万元中的15万债权转让给裘某。

  裘:那我说那我先垫15万给你,到时候我做跟潘明要回来,那只能是这样子。就是说的,我也知道这个15万是相当难要的。那你怎么办呢?他闹到单位里来,我也没办法做事,你说是不是? 

  为什么以前别人买的时候没有出问题,而张老汉一家买房时就出了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老汉一家买的到底是什么房,真是拆迁公司的房吗,潘铭失踪后,找张老汉家讨回钥匙的房主又是什么人,记者找到了潘铭工作的那家拆迁公司。 

  在记者说明来意后,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以肯定,张老汉一家买的房子不是拆迁公司的。

  拆迁公司:我们公司从来没有,我是做财务的,我们公司也从来没有买过任何一个拆迁户的房子,从来也没有买卖过,这个是清清楚楚的。

  拆迁公司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拆迁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和被拆迁户谈判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并签订协议,然后帮助拆迁户办理相关的手续。至于支付拆迁补偿款和交付拆迁安置房,这些事情都由政府的相关部门办理,不经过拆迁公司。

  拆迁公司:我们这边要拿房子的话,他向下都有批件的,他都有多少平方的。每一个人都拿足的,不可能不拿足的,真是。有谁会这么傻呢?都聪明的不得了,就是,你那个200个平方,他死都要拿200个平方,每个人都查的。一个平方都不会多的。

  那么潘铭卖给张老汉一家的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房子的钥匙,潘铭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分析,应该是潘铭利用在工作过程中掌握的大量房源信息炒房赚取差价,是潘铭的个人行为。

  拆迁公司:就是人家拆迁户多出来的房子,他付定金,把它定下来,然后就是其他人要来要了,他就把这个房子卖给他,就是这个样子。就是动迁房不是便宜嘛,市场上的房子贵一点,当中那个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赚一点,这个也是你情我愿的应该是。

  事情真是这样的吗,记者找到了张老汉一家要买的那套房子的真正房主仓先生。

  房主:我在拆迁公司说过的,我这套房子要卖。他大概知道这个消息,那么他在拆迁公司,大概拿了电话号码,他就直接打给我…,他问我这套房子要不要卖,我说要卖的,那么他就直接过来找我了。 

  仓先生表示,当时,潘铭还找来了一家房屋中介,和自己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签合同后给了自己15万元定金。按合同约定,潘铭要在一周之内再支付给自己25万元,其余部分在房产过户后再交。

  房主:他付给我15万之后,人就不见了。别说等七天了。

  仓先生说,潘铭失踪后,裘某来找过他,说自己是潘铭的朋友,来解决潘铭留下的问题。裘某的方法是,由裘某继续将房子买走,并支付本该由潘铭支付的25万元钱。

  房主:这个25万就是裘方容付的,那么这个15万是潘铭付的,那么裘方容过来说,这个15万潘铭付给你了,付了之后,那么这个房子,因为我跟他是朋友,那么这个房子呢,这个15万,他说由我来操作,转。这个房子我来买,买来以后,这个15万转到他头上。如果他来找我了,那么他来一起台面上谈,你潘铭15万已经拿不到了,你要来跟我。

  看来,如果潘铭没有突然失踪,张老汉一家确实是有可能买到房的。不过现实情况是,潘铭带着张老汉一家的38万元购房款就这样失踪了,虽然中间人裘某给了张老汉一家15万元钱,但是张老汉一家仍然有23万元钱没有拿回来,这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个无法承受的巨大损失,在他们看来,潘铭和薛女士是夫妻,潘铭失踪了,这个责任自然就落在了薛女士的身上,可薛女士对此不能认同,她说,她也是受害者。 

  薛: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我知道的话我刚刚我就了的,如果真的这个钱用在家里的,或者你用在我身上跟女儿身上的,我们可以承认,我还的。确实我不知道这个事情,你让我怎么还? 

  薛女士说,丈夫离开家以后,还拿走了家里的所有存款,包括当年拆迁老房时补偿的60万元,一发现这个情况,她当时就蒙了。

  薛:好像过了四天,楼下的阿姨跟我说,她说我看到他回来了,还拿了个档案袋,里面不知道什么东西拿走了,然后我跑到楼上去,翻保险柜,一翻钱都没了。

  另外,自从丈夫失踪以后,自己家附近就经常有可疑的陌生人出现,还有陌生人打电话或者在家门口留言,说丈夫借了钱,要求她还债,薛女士说,就在张老汉一家起诉后不久,她又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说丈夫在失踪前几个月借了70万元的债,要求薛女士返还。

  薛:然后我就把孩子放到我弟弟家,我就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然后我就拿把菜刀放到客厅里。如果有人来的话,你要我的命,我有要你的命的,因为我确实不知道这些事情。

  丈夫到底去了哪里了呢,薛女士说,丈夫失踪后,她一直在到处找,甚至还找到了苏州电视台,请电视台帮忙找自己的丈夫。在坚持不懈的寻找中,在警方的帮助下,薛女士说,最终她发现了丈夫活动的一些踪迹,可发现的结果让她无法接受。

  薛:养三个小姐。养了三年了。那个警察把那个监控给我看了,这个女的坐在他车上开车。然后开房记录我才知道。

  薛女士说,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通过道路抓拍,曾发现丈夫开着车和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起,而通过调取丈夫的手机通话记录和QQ聊天记录,也证实丈夫在外面确实有情人。薛女士表示,她已经提起诉讼,要求和潘铭离婚。

  薛女士报案后,根据调查的情况,警方分析,潘铭的失踪可能和炒房以及赌博欠债有关。张先生一家认为,潘铭拿走的几十万元钱,薛女士也有责任偿还,而薛女士刚表示,丈夫拿了钱第二天就失踪,整个事件自己毫不知情,那么对此,法院将做出怎样的判决?

  2012年6月,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张老汉家和潘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成立并且有效的。

  法官:因为当时合同上面没有注明是哪一套房子,因为法院认为因为从他后续的履行行为,包括他实际上是给付了某一套房子的钥匙,从这一个行为上,来可以认定他们实际上标定指向是明确的,因为认为这个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了。那么法定认为,就是说虽然这套房子并不是潘铭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物权行为跟债权行为是相分离的,那么虽然说他没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并不影响这个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说这个合同还是说是有效的。

  因为潘铭实际上并不具有该房屋的产权,所以潘铭的行为属无权处分,现在在潘铭下落不明,不可能再根据合同取得该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张老汉家返还了钥匙,用实际行动解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张老汉一家要求潘铭返还定金和预付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张老汉家与裘某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张老汉家主张返还38万元中的23万元,法院也予以支持。
  对于薛女士的责任,法院认为,薛女士和潘铭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对潘铭欺骗张老汉一家的事情,薛女士不知情,而且,潘铭在收到第二笔预付款18万的第二天就离家出走,从生活常理来推断,难以认定是为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因此,对张老汉一家要求薛女士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潘铭反还张老汉一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23万元,并按银行同期同档货款利率的1.3倍支付违约金。

  张老汉家虽然胜诉了,法院判决潘铭返还23万元钱,但是,潘铭到底在哪里,这对张老汉来说仍然是个问题。采访中,法官提醒将要买房的人,买二手房或者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因为里面容易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一房多卖,又比如房子的权利共有人不止一个,法官建议,买这样的房一定要找正规中介,这样能避免不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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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06日 21:12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2011年10月13号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可是这一天对于江苏的张女士来说,就像天塌下来一样,让她至今无法忘记。这一天和她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的丈夫突然失踪了。本期节目为您讲述“失踪的丈夫”。 (经济与法 2012年 第2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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