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06日 20:16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本案中薛冬盛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制作假的结婚证与郭小玲以夫妻关系生活,其行为已构成了重婚罪。由于郭小玲并不知道薛东盛有配偶,因此郭小玲不构成犯罪。在本案中,若郭小玲生下孩子,薛冬盛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但郭小玲以向公安机关告发薛冬胜故意伤害行为威胁,以向叶倩揭露薛冬盛重婚情况为要挟,强行向其索要200万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薛冬盛给郭小玲汇的70万,是从公司挪用,如果事后归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如不再归还,则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