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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开始——主持人手记

CCTV节目官网-CCTV-12 庭审现场 央视网2016年01月20日 17:06 A-A+

  2004年12月28日法制频道隆重开播,《庭审现场》作为一档黄金时间播出的周播栏目粉墨登场。在中央台,这种以法庭审判为主线的节目尚数首例。因此我们每迈出的一步都是全新的。广院播音系毕业后我一直主持《西部新闻》,之间也做过《西部情怀》等访谈节目,但都不是法制类型的节目。不过这全新的一切让我充满了激情,每做一期节目都是一个探索发现之旅。 

  中国人有一个很传统的观念,认为打官司不是件好事,很多人一辈子也没去过法庭。其实在欧美很多人都打过民事的官司,他们认为打官司并不是一件坏事,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的节目正好向大家打开了一扇窗,透过这扇窗子大家可以了解庭审的全过程。 

  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有一个主持人、嘉宾演播室的环节。我们请来的嘉宾一般都是中国法学界的权威,或是某个法学领域的专家。这些法学专家和以前我做访谈节目遇到的嘉宾不同,也许因为研究的领域比较严肃,他们一般也都比较严肃,非常稳重,给人的感觉是不苟言笑,非常严谨, 其实他们有很多可爱之处。一位嘉宾曾经很认真地问我:齐奇你们好多播音员那么多稿子是怎么背下来的?一个字都不错。我笑着给他解释很多新闻是有提词器的,并且给他展示了演播室的题词器。这位嘉宾饶有兴趣的自己试了一把,兴奋得像个孩子。那一期节目我们都在愉快中度过。还有一位嘉宾在评点案例的时候说了一句:这是个适格的当事人。适格就是合适的意思,为了让看电视的普通观众能明白,我示意专家将适格用合适替换。这位嘉宾犹豫了一下答复,可以解释适格的意思,但不能替换,因为这是法律中的名词,说术语比较严谨。这种认真的治学态度很是让我难忘。有了这些专家们的加盟,我们每一期节目的焦点问题、是非难辨的事件、观众不明白的法条都被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观众在看电视中不知不觉增加了自己的法律常识,以后遇上点类似的问题也能自己去断断案了。 

  我们每一期的节目都是从大量的案例中挑选而来的。每次选节目面对五花八门的案例,我深刻感觉做节目一年我的见识赛过不做节目十年,遇见的当事人也是形形色色:面对摄像机的镜头侃侃而谈的律师、颇有顾虑不愿接受采访的当事人、让人不禁为之动容的受害者。记得石景山法院审理的一起家庭暴力案,我们去采访被丈夫毒打砍伤面部的妻子,一般这种家庭暴力的案子采访起来很困难,很多受害者觉得这属于家丑,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接受采访或者不愿意报道。当我们提前想尽了种种情况准备做工作的时候,这位从农村来京打工的女性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气,坦然地面对镜头,乐观地面对自己的境遇。在她每月300元在北京租住的小屋里接受了我们的采访。时值严冬,刚一迈进她不足五平米的租住屋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没有电视、没有电话、甚至没有暖气。只有一张床一张桌还有一张她孩子的照片陪伴着她。她面对的是装疯不想接受法律制裁的丈夫、接下来的离婚诉讼、回农村老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永远无法消除疤痕的面部、一个人在北京打工挣钱生存下去。面对这样的采访对象,不光是让人感觉同情,更多了一层对生活的感悟与珍惜。 

  不光是采访对象,解读每一个案例所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增加了我的实战经验。前一阵,做了两个涉及监护人责任的节目。现在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也就是监护人对孩子都是呵护备至。但是父母的监护责任具体都有哪些呢?这并不是人人都能说得清楚的。如果未成年人到危险场所玩耍而受到伤害,孩子的父母有没有责任呢?如果有责任又占多大的比例呢?我们做的两期节目中的未成年受害者一个是被淹死了,一个是被电伤成了残疾,而庭审的结果都是原本理直气壮的的父母最终都承担了一部分监护不利的责任。我想看我们这两期节目的观众如果已经为人父母,那一定会边看节目边将自己联系起来,在节目中遇到的问题在自己的生活中避免。在网上免费下载音乐算不算是侵权?如果发生了医患纠纷,患者这一方拿不出医疗方面的证据,这官司是不是就不能打了?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怎么办,可不可以因此拒交物业费?这些生活中的问题可以在我们的节目中找到答案。在现今社会我们不光要有维权的意识,还要有维权的方法,希望我们的节目,我们这本书能帮您找到这些方法。更希望今后您打开电视的时候,多关注我、多关注我们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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